关于举办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产业项目申报与资金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2013-8-16 访问次数:14032次
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文件
林才开字〔2013〕67号
关于举办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产业项目
申报与资金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有关林业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快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建设,切实做好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产业项目申报工作,提升项目申报质量,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经研究,我中心决定举办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产业项目申报与资金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产业项目资金重点支持的方向及领域。
2.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产业项目申报要点: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介绍及案例分析;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主要依据、大纲及内容;
——可研报告中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实际操作。
3.项目资金管理与会计核算操作实务:
——项目预算执行与监管;
——项目资金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与方法;
——内部审计计划制定与执行,内部审计报告编写指导;
——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的原则、方法、流程与结果应用。
4.经验交流与座谈研讨。
二、培训师资
培训班将邀请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直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长期从事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相关工作研究的专家主讲。
三、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8月31—9月 2 日 (30日报到)银川市
第二期9月13—9月15日 (12日报到) 海口市
具体报到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培训对象
1.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计财、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申报与实施管理的同志,负责林业产业工作的同志及业务骨干;
2.国有(集体)林场(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济林及花卉产业化龙头企业、林业科研教学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产业项目负责人及财务管理人员等。
五、培训证书
请参加培训人员携带1张1寸彩色照片,培训结束并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培训证书。
六、其他事项
1.参加培训人员每人交纳培训费118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当日交纳,统一开具报销发票。
2.请各单位根据情况统一组织报名,并于每期培训开班前7天《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产业项目培训班报名表》发送邮件或传真到会务组,以便统一发送报到通知。
七、联系方式
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人才开发处
联 系 人:李 卉 杨子超
联系电话:010-84238763(兼传真) 84239342
会 务 组
联 系 人:杨 杰
电 话:010-88978700 13691100189
传 真:010-88978700
电子邮箱:gjjrczx@163.com
附 件: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产业项目培训班报名表
2013年7月30日
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2013年7月30日印发
附件:
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产业项目培训班报名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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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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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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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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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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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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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职务 |
电话 |
传真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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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报培训班地点: 银川市○ 海口市○ |
住宿是否需要单间: 是○ 否○ |
是否需要代订返程车、机票: 是○ 否○ |
希望与领导、专家交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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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报名人员较多时此表格可复印使用,传真件有效;
2、请协助转发组织相关单位报名参加。
经办人:王 烨 手 机:13910757031 传 真:010-889706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