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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林业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

     2009-12-29       访问次数:12863次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2月24日讯 近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相继对林业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这是继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之后对林业工作的又一次重大部署,时机特殊,意义重大,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林业工作的重视和对广大林业职工的深切关怀,同时也为林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和目标。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吉林林业实际,吉林省林业厅迅速采取措施贯彻落实领导批示。
  一、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及时召开厅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统一班子成员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安排。
  二、对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进行了全面部署。厅党组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的安排意见》,拟于近期以厅文件印发,对整个贯彻落实活动进行详细安排和部署,提出具体明确要求。
  三、坚持用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谋划好当前工作。主要是召开好三个会议:一是本月下旬召开厅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扩大到处级干部参加,由厅领导带头,对中央领导批示进行原原本本的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入研讨。二是明年初召开厅机关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学习贯彻活动进行动员,并以此为指导,全面总结、安排好机关工作,切实将思想和工作步调统一到中央领导批示精神上来。三是春节前召开全省林业局长会议。围绕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对全省2009年林业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2010年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切实将中央领导批示精神落实到年度工作中去,促进林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四、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搞好宣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把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使学习贯彻的过程变成统一思想的过程,变成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形成符合实际的工作思路,进而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使吉林省林业发展出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全新局面。(吉林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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